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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意见不能代表民意?
    2006年04月13日  03:27    晶报

樊纲先生说,“中国更大的利益群体在网的外面,多数的农民、民工都不在网上,不是网民能够代表的”,那么,我倒是要问,农民、民工不上网,他们也不可能占据主流媒体的版面和荧屏,这些年来,民意是如何表达的?是依赖樊先生这样的精英吗?未见得吧。

恰恰相反,我们从网络上所反映出的民意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网民所表达的民意,恰恰是代表了百姓的意见和呼声,无论是反腐民意也好,寻求社会公正的民意也好,还是渴求和谐社会的民意也好,都是这些不上网的“农民、民工们”所想而不能表达的!

无论是孙志刚事件,还是宝马撞人案,无论是非典事件,还是关于医疗、教育、住房的问题,无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呼声。正是正视网络舆论的合理内核,才使得我们的政府和官员们没有脱离实际,网络传播方式为公众表达民意、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提供了新的舆论平台。在这一点,网络功不可没,网民们功不可没。

在当下的信息化世界,网络只是一个工具,网络所释放出来的,是在某种程度上被解放出来的民意和能量。网民们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这才有意见平台上的争论和辩驳。对事关利益分歧的事件,网友们往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对诸如见义勇为的李学生、感动中国的殷雪梅们,网民们的意见则是惊人的统一,几乎没有任何“杂音”,这充分反映出了网民的理性!对这些民意,政府能够不察纳雅言吗?这种民意正是我们的希望所在!

必须承认,当前社会存在着利益失衡,因此,在出台一些重大政策时,势必会牵涉到各方权益,难免会出争论。网民们的意见恰恰可以为官方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但这也仅仅是参考而已,绝不会左右。如果说官方的决策是顺从了网民们的意见,政府的政策被网民们的意见所“左右”了,这也不是什么坏事: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不就是这样吗?有什么值得惋惜的呢?

网民的意见是不是民意,不是网民自己声称的,而是由政府来考量和判断的。而政府是不是以网上的舆论来决定政策,这也不是一个拍脑袋的过程,而是有着一个严格的论证过程的。所以,樊先生此言差矣!我倒是觉得,政府部门,对待网络民意,更须以开放的姿态来察纳才对!因为网民,是浮在网络上、借助网络来表达意见的公民!


作者:肖余恨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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