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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医疗事故最高可获赔50万
    2007年05月24日    

单次医疗事故最高可获赔50万

深圳首单综合性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签发

晶报讯(记者易少龄)单次医疗事故最高可获赔50万,深圳首单综合性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昨日签发,记者了解到,该张保单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患者除了能对经鉴定的医疗事故进行索赔,医疗纠纷也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

昨日,深圳太保产险与南山区人民医院签署了深圳综合性医院首张医疗责任保险,院方因医疗事故对病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可由保险公司承担。

记者了解到,一般医责险的赔偿只限定医疗责任事故,但医疗事故全年发生率仅占医疗纠纷的10%左右,而深圳首单综合性医院医疗责任保险还解决了普通医疗纠纷的赔偿问题。比如患者受到损害或出现人身伤亡,经鉴定为非医疗事故,院方在诊疗抢救过程中没有过错,这类医疗意外引发的纠纷,保险公司承担医院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此外,首单综合性医院医疗责任保险还全面涵盖了医疗机构可能面临的所有执业风险。据悉,医院从事医疗活动场所的建筑物、电梯、通道、仪器或其他设施因设置、保管、管理有缺陷或使用维护不当而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也将给予赔偿。另外,医院所供应的食物饮料质量存在缺陷而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也将给予赔偿。


作者:记者易少龄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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