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人》龙岗编辑部被取缔 涉嫌非法出版活动,被责令停止在深圳一切相关活动 晶报讯(记者张晓斌通讯员危义铭)记者日前从龙岗文化部门获悉,《客家人》龙岗编辑部近日被取缔,执法部门认定其在深圳从事非法出版活动。 近日,龙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对位于龙岗街道鹏达花园乐彩居某栋1单元402室的《客家人》龙岗编辑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编辑部的编辑活动未得到省新闻出版局的备案批复。检查中还发现:《客家人》杂志社策划的某文集违反了《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57条、《出版管理条例》第55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单位),第61条(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等规定。 据此,龙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责令《客家人》杂志社在龙岗以及深圳停止一切相关活动;《客家人》龙岗编辑部予以取缔,暂扣用于编辑的电脑主机一台、收缴在龙岗编辑出版的《客家人》杂志、《客家人》(深圳特刊)126册及部分文件资料;建议市新闻出版局对《客家人》杂志社位于深圳的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38号深圳文联大厦进行检查。 为了防止类似《客家人》杂志异地编辑出版等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龙岗区文体局将举一反三,近期将开展针对非法出版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未经许可在该区设立的报刊杂志编辑出版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缔各种非法出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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