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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喜欢就请自掏腰包
    2008年01月08日    晶报

真喜欢就请自掏腰包

越辩越明李跃专栏

二十多张门票,带着亲友团浩浩荡荡地奔赴工人体育馆。

2007年上海书展上,著名导演谢晋推出了新书《谢晋电影选集》,曾在谢晋电影中出演重要角色、并得以脱颖而出的著名演员朱时茂等人特地前往参加首发仪式。为报答谢老的知遇之恩,朱时茂表示,除了带头买套新书外,还会动员北京的朋友买书。

同为娱乐界名人,刘德华就没有这么好运气。他前不久在香港红馆举行个唱会,订票情况非常火爆,他却难言开心,因为找他索票的亲友实在太多,搞得他最后连电话都不敢接,“朋友一打来,不是要十张八张,而是一百张,甚至有要一千张的,我哪有这么多票?”简直将他当成票贩了。

这些名人的经历,在我们的身边也经常能找到相对应的版本。通常来说,“刘德华式的遭遇”更多一些。我的一位朋友最近就比较“头痛”,他刚出了一本新书,很多熟人纷纷找他索要,人家的抬爱他当然不好拂逆,但样书有限,给了张三就没了李四的份,没办法,他最后只好跑到书店自己买了几本给人家寄去“斧正”。

“蹭”字用在这里比较贴切。在食物短缺的时代多有蹭饭之说,如今肚皮问题解决了,蹭书、蹭报、蹭音乐会门票等渐有燎原之势。不过,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消费社会,书籍、门票之类的文化产品并不是一种限额资源,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购买,“蹭”字就起码显得不够尊重,现出了一种不相称的小家子气甚至虚伪—按说,有这种文化消费意愿的人,不应该是这样的眼界与格局。

对于自己心仪的文化产品,消费是最大的支持,是表达喜爱的最好方式,这并不是一个多么深奥的道理。刘德华被人索要百张、千张门票的“级别”虽然不是人人都能达到,但在一些高雅音乐会上,确实总有人热衷于削尖脑袋去搞赠票,并以此作为一种炫耀身份与地位的资本。且不说这么做侵占了他人欣赏艺术的权利,对高雅艺术的市场培育构成了伤害,细细琢磨一下,如此附庸风雅,哪怕天天泡在歌剧院里,也“高雅”不到哪里去。(作者为晶报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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