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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成本或将提高
    2008年01月08日    晶报

深圳饮食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陈少华:

餐饮企业成本或将提高

陈少华向记者介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特区企业除高新科技及农林渔牧等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外,其他企业在5年内均要逐步调整企业所得税从15%至25%,而获利30万元以下的微利企业则只需缴交20%的企业所得税,此法对我市不少餐饮企业、服务行业等会产生一定影响,但经过几年过度,应该会被企业消化。

目前全市有大大小小餐饮企业2万多家,大型餐饮企业约有3000多家。陈少华认为,日益上涨的物价、新税法及《劳动合同法》,都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对小型餐饮企业来说,经营策略必须进行改变。

“国家税收政策调高,餐饮老板极有可能会在产品上提价,将企业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虽然税在增加,但在深圳做餐饮还是具有一定先天优势,深圳的经济水平发达,市民拥有较强的消费能力,市场存在巨大的饮食消费需求。”陈少华认为,经过几年的过渡,“利空”会被企业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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