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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产品面临全面调整

    2006年08月17日  04:31    深圳商报

重疾险产品面临全面调整

专家将重新定义“重大疾病”生死两全型重疾险要停卖

【本报讯】由于人们质疑重疾险保死不保病,由此引发重疾险一系列改革。

15日出台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专家由此解读,“生死两全”重疾险产品将退出市场。同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在京签署合作协议,以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为开端,展开全面合作,并成立了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拉开重疾险全面调整的大幕。

重疾险将进行全面调整

作为健康险重要组成部分的重疾险到底能保哪些病?患重大疾病后,到底什么情况下能获得重疾险理赔?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消费者,并引发了多起与保险公司间的争议。

8月15日,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对重疾险的重新定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也拉开了重疾险全面调整的大幕。

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完成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严重脑中风等近10种重大疾病被确定为未来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

有保险公司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新险种的条款须根据保监会明确的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修订,并且必须包含近10种“核心疾病”,不符合新条例的重疾险将更名为“疾病险”。而目前市面上很少有公司的产品是完全符合条例规定的,因此大都需要作出调整。

生死两全险要淡出市场

8月15日出台并于9月生效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许多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生死两全”重疾险产品,将过渡一个时期后全部退出市场。

“生死两全”是指,除因疾病、死亡等发生理赔外,当保险期满时,如被保险人依然生存,公司将给付满期保险金,即“生”或“死”都可以获得理赔的意思。预测过渡期在半年左右,但同时会有新的产品来顶替。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认为,“生存给付”让重疾险带有了投资保险的色彩,加大了保险资金风险。行业的规范能让该产品真正起到保障生命的本来作用。

30余医学专家推动定义

15日合作协议的签署及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的成立,将积极推进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工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王宪章评价,这个平台搭建起来后,可以在健康保险的各个领域有所作为。

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杨镜表示,中国医师协会将选派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30余位高水准的医学专家队伍参与定义工作,专家们将结合现代医学研究成果和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保险业多年实践的基础上,医学界专家与保险界专家一起,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规范的重疾险疾病定义。

据悉,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完成的重疾险疾病定义预计于年内完成,并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荐使用。截至目前,世界上只有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完成了重大疾病保险行业定义的制定工作,这些国家的制定时间都相对较长。

险种“升级”价格或上调

条款的变动将引起保费和核保上的连锁反应。某寿险公司广州分公司向媒体透露,重疾险的保费是精算师按照各种疾病的发病比率等各种指标综合得出的,新险种规范了疾病定义,另外还放宽了理赔条件,因此保费有可能提高。

事实也表明,“升级”后的重疾险多会涨价。例如,今年年初,平安人寿重疾险“康瑞”在“康盛”及“康顺”的基础上增加了3个病种,保费上涨了8%~11%;中国人寿新康宁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从10类扩大到12类,保费上调了两成左右。

不过,长城保险人士表示,除去生存给付条款,新重疾险的价格将下降,但投保人数会增加,预计对总保费影响不大。


作者:胡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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