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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商城列入重点检查名单

    2005年08月29日  04:43    深圳商报

深圳将开展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六商城列入重点检查名单

深圳商报记者洪宾

【本报讯】全国扫黄打非办、中宣部等十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专项行动,龙岗电子市场、赛格电子广场等6家深圳电子商城,被列入检查的重点名单。

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深圳市集中打击盗版和计算机软件制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获悉,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已制定了专门的整治工作方案,并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查计算机电子市场、清除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从源头上打击各种软件盗版侵权活动、查处一批侵权大要案等多项重点工作。

“软件业是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领域,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推进全市自主创新,都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局长王有明在会上表示,目前,深圳市软件产业无论产值、规模和出口,都已居全国前列。打击计算机软件侵权、盗版行动,是深圳保护知识产权,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王有明表示,虽然经过长期、有效的打击和整治,深圳正规场所买卖盗版或预装盗版软件的情形已经基本得到遏制,但是,一些流动的、场外贩卖盗版软件、光碟行为,仍是今后大力整治并进行重点打击的领域。此次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是我市开展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最大的一次专项整治行动。

据透露,中央有关部门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已经制定了一份将进行清查的“重点城市大型计算机商城名单”,重点检查范围涉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重庆等城市共计包括23家重点商城,其中深圳有6家,分别是龙岗电子世界、赛格电子广场、华强电子世界、华强北顺电、华强北国美、华强北苏宁。

据悉,近期中央有关部门已决定组成联合检查组,赴上海、深圳等地,对这批列入重点检查名单的商城,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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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盗版碟千张将担刑责

据《著作权法》第47条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对销售盗版软件者,除“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等之外,还将对销售盗版软件者处以每件100元或“货值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对于销售盗版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者数量在1000张(份)以上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洪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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