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看《绝望主妇》第二季,和绝大多数国人一样,我也还以为所谓“代母”,就如上个世纪20年代左翼作家柔石的小说《为奴隶的母亲》里所描述的:太太不育,遂往贫困人家寻具良好生育纪录年轻女子一名入住男家……直至珠胎暗结,一朝分娩,这才把孩子留下,孩子妈打发,骨肉至情被生生剥离,而估计那整个事件中貌似局外人的“太太”心里也好受不到哪里去——多么惨无人道的万恶旧社会啊! 咱文明进步的新社会肯定不这样的啦。现今的“代母”只需出卖子宫即可:以科技手段将“买家”夫妇的受精卵植入“代母”体内,OK,只待10个月后来收如花宁馨儿吧!当然,收时请勿忘缴清合同规定各色款项,从此该得钱的得钱,该得人的得人——该走人的更要走人。但是,事情有这么简单吗? 作为女性,我对该项“发明”的首要反应是感怀恭敬的,至少它为有史以来即为女性带来无数困扰的生育问题提供了又一条——虽说不是康庄大道,至少算条通幽曲径。对男人来说这更是桩快意好事,从此再也不必因为“想要个自己的孩子”而去看某个女人的脸色了。何况比之单纯的“领养”,无疑它更易打动素来讲求血脉相传的国人。可惜千徊百转的不靠谱人性在此,任何试图考验之的手段经过都要留下不菲的买路钱。 譬如,《绝望主妇》第二季中,在四处搜求领养婴儿不得后,嘉碧与和求子心切的丈夫一齐打起了“代母”主意。然而仅仅在事情运行的开始,问题便出现了:哪怕只为了朝思暮想的孩子,他们亦须悉心照顾那位辛苦的“代母”,但是因为这层暧昧纠葛的“血缘”关系,朝夕相处下,丈夫与年轻“代母”间的空气焉得不渐渐发生了一些微妙变化…… 如果说肥皂剧中,妻子尚可以任性咆哮、疯狂报复来发泄愤懑,那么现实生活里,漫漫余生,妻子又该如何面对这拥有自己一半血脉,却与一名抢自己丈夫的女人血肉相连了10个月的无辜孩童?就算在签署文件到孩子出生的差不多一年时间里,总算丈夫与代母相安无事,可是,缺了那10个月的血脉相融荣辱与共,在生命的某个隐秘却无可忽视的角落,会不会将永远因为空缺,而终年吹着凛冽的穿堂风?当然,或者,有风可吹总比寂寂死水强得多?假如连生身母亲都可选择,这个世界上将还有什么不可替代? ……太复杂了。好在任何一个有担当的政府都会替民众设定利益最大化的法律法规。正像美国政府宣布其“代母”合法化一样,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则明确“禁止商业性代母怀孕及有关安排”,而“容许非商业性而有遗传关系的代母怀孕”,更为决绝的是,它明确规定“母子关系是以怀孕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作基础的”——将一切涉嫌自私的人性完全泯灭在萌芽里,而你看得到它不失温情的脉脉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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