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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特困生免费考高中

    2007年04月09日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从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获悉,为体现政府对特困学生的关心,我市决定,特困考生可免费考高中。

据了解,凡符合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特困考生:

1.现正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的困难户子女;

2.现正领取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金的特殊困难户子女。

在缴交考试费时,特困考生可向毕业学校出具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并交复印件,经毕业学校审核登记后,可免交2007年中考考试费,直接办理报考手续。

据悉,去年我市有137名特困生免费参加了中考,顺利考上了高中。


作者:记者陈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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