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近日提出,要进一步推动抵制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谐文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高雅、丰富多彩的广播影视节目,以维护广播电视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这是我国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要求。要做到“四以”必须全面抵制低俗之风。为此,自去年以来,广电总局先后5次召开相关会议,制定下发了十多项规定。但是,不断的会议和不停的通知,不仅没有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相反,收效甚微,广播电视低俗之风依旧。广电总局确实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改变管理的方式。 抵制广播电视低俗之风,并非中国特有。2006年,美国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抵制低俗节目年,其中不少东西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其一,与其不停地开会和通知,还不如进行立法。为了抵制广播电视低俗之风,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并发出通知,但效果不明显。于是美国众议院在2006年2月通过了《反低俗法案》。在《反低俗法案》中,不仅清楚界定了“淫秽内容”、“下流内容”等,更是赋予了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广泛的罚款权限,可以对电台、电视台、演艺人员做出上不封顶的处罚。我国抵制低俗之风效果不明显的原因之一,就是会议和通知太多,形成了疲态,而又没有对“低俗”进行清楚的界定,更没有对电台、电视台、演艺人员严厉的经济处罚。在这个方面,我们完全可以学习美国。 其二,给低俗节目一个出口。低俗节目之所以盛行,是因为它有市场,有观众。美国为了在满足特定人群需要和社会主流价值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特地给低俗节目一个出口。虽然美国《反低俗法案》规定“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在任何时间都不得播出带有淫秽内容的节目,在早6时至晚10时的未成年人收视时段内不得播出下流节目”,但同时也给了低俗节目一个出口,就是加密了的“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全面抵制低俗节目,只会把低俗节目转入地下,特别是在网路如此发达的情况下,禁止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国在全面抵制低俗节目的时候,也不妨给其一个出口。 其三,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美国用法律在规制低俗节目的同时,极其重视传媒行业的自律。比如,2006年美国国家传媒协会年会的主题就是“节目反低俗”。各大传媒都加大了自身审查的力度,以免进入行业“黑名单”。《纽约时报》更是提出了“本报不会玷污早饭的餐巾”的口号,被奉为经典。再看我国,只有国家广电总局在拼命要求抵制低俗之风,各媒体连自发的一封倡议书都没有看见。因此,在加大行业自律方面,还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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