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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液体登机将受严格限制

    2007年04月18日    深圳商报

【本报北京4月17日电】民航总局昨天对乘客携带液态物品乘机做出了详细规定:从5月1日开始,乘坐从中国境内始发的国际及地区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均不能超过100毫升,必须盛放在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超出部分应托运,如不能托运可在安检处自行放弃。

据介绍,此次受限携带的物品主要是针对液体、凝胶以及喷雾类液态物品。矿泉水、饮料、糖浆以及汤等液体饮品均受到严格限制。同时,日常用的牙膏和隐形眼镜药水、女士用的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香体喷雾、定型的摩丝、男士用的剃须泡沫等也都在受限之列。


作者: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杨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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