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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问题不是小事情

    2007年04月19日    深圳商报

翻开报纸,就看到两件关于狗的事情,一是今年头两个月,全市各类犬只伤人8000起,二是全市现有犬只超过13万条,其中有八成没有注册。

看来,狗的事情真的不是小事了。怎样把这不是小事的事情办好呢?

首先,我们要有一个稳定的管理思路,不能左右摇摆。从全国来看,对狗的管理,就有两极分化的情况,有对狗完全放任不管的城市,也有对狗斩尽杀绝的城市。从深圳来看,对狗的管理也曾有过摇摆,开始的时候,登记费高达5000元,显然是想用高门槛让大家少养狗,不养狗。后来,登记费降到300元。显然,限制并未达到目的,政府的管理重心转向加强管理,规范养狗。应该说,这种管理思路,比较符合市民利益,管理的难度也相对较低。

其次,既然有了规范养狗的法律,就应该严格执行。深圳于去年7月正式实施了《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个有关养狗的立法。有了立法,整治狗患便师出有名。可是,为什么狗伤人事件不降反升呢?问题出在执行上。现在,养犬管理由街道综合执法队负责,由于综合执法队的职责多达21项,要想以主要精力管狗,那是不可能的。可是,如果选择一些恰当的突破口,仍然可以对狗患有一个明显的扭转。比如说,为了减少狗伤人事件,深圳规定禁养28种烈性犬,犬只出门必须拴狗链、戴口罩。在管狗的过程中,如果综合执法队从这两项入手,深入到一些小区抓现行,见到烈性犬即照章没收,见到不拴狗链者立即扣狗罚款,就会形成一种强大的法律威慑,让绝大多数的养狗者自觉守法。

第三,法律不可能对所有的问题进行预判,而对于新问题,要及时跟进,拿出制度性的解决办法,而不能听之任之,放任不管。像流浪狗数量激增,是以前没有遇到的事情,在《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中也没有涉及。但是,对于数量越来越多的流浪狗,我们应该有一个合理的程序,从捕捉、收容,到领养甚至人道毁灭,要有一个固定的处理程序,要让市民知道,出了问题找谁,要让政府工作人员知道,遇到投诉该怎么办。

总之,狗事不是件小事,狗事关乎民生,狗事考验政府的反应能力和执行能力。


作者:□苗凡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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