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记者毛晓梅王文帅)中国保监会8日公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下月8日。 《办法》征求意见稿具体对保险公司(特指外资股权占公司股权总额25%以下的中资保险公司)增减资本、变更股东、股权质押等行为作出了规定,旨在规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保持保险公司经营稳定。 《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境内企业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和经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人,可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投资人向保险公司所投资金应为自有合法资金。禁止投资人用银行贷款向保险公司投资。禁止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境内企业法人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应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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