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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缴款方式有变化

    2007年08月10日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李怀今通讯员陈俊峰黄再喜)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我市车购税银税缴款辅助系统7月1日已正式上线运行,从7月16日起,工商银行不再派人前往市国税局车购办驻点办公,车购税税款缴纳方式等已有所变化,敬请有关纳税人留意。

据市国税局车购办主任余安发介绍,采用车购税银税缴款辅助系统划款方式,适用于本市各汽车经销商代理缴纳车购税税款,或本市企业(单位)自购车辆缴纳税款;银联POS机划款的方式,目前只适用于车主本人或外地汽车经销商缴纳车购税税款;转账支票及现金缴纳方式,适用于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缴纳车购税税款的汽车经销商和车主。

余安发补充说,采用转账支票或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相关纳税人,需持车购办开具的纸质税票到银行办理转账或现金缴纳。为方便税款缴纳,建议采用现金方式的纳税人在工商银行皇岗支行办理;采用转账支票方式,则在纳税人开户银行办理。如有业务问题可向工商银行皇岗支行咨询;采用转账支票或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相关纳税人,所持税票经相关银行盖章、收讫确认后,请送回车购办征收前台办理缴税的后续业务。


作者:记者李怀今通讯员陈俊峰黄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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