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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个人物品税率调整

    2007年08月29日    深圳商报

入境个人物品税率调整

家电数码产品税率下调高档手表化妆品上涨

【本报讯】(记者李玫通讯员王天威)昨日,记者从深圳海关获悉,从2007年8月1日起,海关开始执行新版《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级消费品的税率都有较大幅度提高。这意味着,从国外带一些名牌商品回国价格不再便宜了。而家电、数码产品的审定价格则普遍被调低,个人携带此类商品入境可交纳更少税金。

新《税则归类表》将税率调整为四级,即10%、20%、30%、50%。其中食品、饮料、鞋靴、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厨卫用具、家具、乐器、部分体育用品等物品适用税率为10%,纺织原材料及其制成品、摄影摄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影音家电及其配件附件、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配件附件、电视机及其配件附件等适用20%税率。新《完税价格表》还调整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和化妆品的税率,分别由原来的10%、20%、20%调整为30%、30%、50%。除化妆品外,适用50%税率的还包括酒类和烟草。

新的审定价格根据近年来商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变化而对审定价格进行调整和完善,力求使海关完税价格更加贴近物品实际价格。完税价格即海关对限制类商品作出的市场参考价。

家电、数码产品的审定价格普遍调低,如台式电脑所使用的液晶显示器,由原来的“17英寸以下3000元”调整为“19英寸以下1000元”。


作者:记者李玫通讯员王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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