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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07年09月18日    深圳商报

为加快我市物流园区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根据《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特设立专项资金对申报并符合条件的物流园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单位给予资金补助。以下两个物流园区的公共信息平台已通过了专家的评估咨询并拟予补助:

1.深圳机场物流园区(信息平台建设单位:深圳机场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2.深圳龙华物流园区(信息平台建设单位:深圳市华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07年9月18日上午9:00时至9月24日下午5:30时止。若对上述园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单位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深圳市交通局反映,电话反映情况时要自报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深圳市交通局物流发展处

联系电话:831680258316832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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