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刊副刊>>产经新闻·美酒>>本页
 

近六成商家《随附单》不“随附”

    2007年10月30日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何鑫)“酒类市场假酒泛滥,夜场里的洋酒过半都是假酒。”针对酒类制假、贩假、售假的情况越演越烈,去年商务部出台的《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管理办法无疑对酒类市场起到了整肃、监督、溯源的作用。

日前,在《随附单》实施一年之际,酒类办对我市55家酒类经销企业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据介绍,被调查企业执行了《随附单》制度的只有15家批发企业,8家大型连锁超市;剩下的大部分企业只是知道《随附单》制度,但对其真正的意义和用途不是很清楚。

“本次调查,总体情况不容乐观,部分企业执行《随附单》制度也存在‘缺章少号’的现象;小型超市、酒楼和夜场执行情况不好,多表现在不索取《随附单》上。”市酒类办主任姚鸿如是说道。

记者还进一步了解到,下一步,酒类办将再次组织对酒类市场进行调查,如果还发现没有切实执行《随附单》制度的企业和商家,将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理。

姚鸿还提醒酒类商家,只有切实地执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和《随附单》才能维护合法商人根本利益,才能从源头上杜绝假酒、劣酒。而商家对《随附单》的执行情况也将直接影响其《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年审换证。


作者:记者何鑫    
发表评论  

欢迎参加有奖评报
查看今日全部评

新闻时空

Copyright 2002 sznews.com, Shenzhen Press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