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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出怪招空中架索道

    2007年11月07日    深圳商报

走私出怪招空中架索道

事发中英街,三疑犯昨在市中院受审

在中英街旅检大厅楼顶和海涛路一出租屋的卧室窗户间,通过空中索道走私手机、液晶屏等货物入境。昨天,被告人陈某珊、欧某权和陈某勇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三名被告均表示认罪。

空中索道走私手机

被告人陈某珊、欧某权、陈某勇过去在沙头角当水客,帮别人带一些货物过关。在沙头角,他们认识了一个姓李的老板(在逃)。今年初的一天,李老板找来他们三个,允诺到海涛路一出租屋接收货物,每次给100元。并告诉他们,到时会在中英街旅检大厅楼顶和海涛路一出租屋卧室窗户间,架上一条空中索道,从香港那边的货物可以从索道上滑过来,他们只要帮着接接货物,就能拿到钱。三人马上答应下来。

2007年2月13日,李老板将陈某珊、欧某权、陈某勇三人叫来,来到海涛路一出租屋。凌晨时分,架在中英街旅检大厅楼顶和海涛路一出租屋卧室窗户间的空中索道上,滑过来一个个袋子,里面装的都是手机、液晶屏等货物。在接货的过程中,三人各负其责,陈某珊负责在客厅把门并将货物分发给前来取货的同伙,欧某权负责搬货及在厨房望风,陈某勇负责将货物从索道拖至窗口并搬卸至客厅。

接运货物时被逮个正着

当天凌晨6时30分许,大鹏海关缉私分局工作人员在沙头角中英街展开查缉行动,当他们行至海涛路某出租屋路段时,将正在接运走私货物的被告人陈某珊、欧某权、陈某勇三人抓获,当场查扣已走私入境的手机两袋、手机液晶显示器1袋,在中英街旅检大厅楼顶查扣准备走私到此出租屋的手机2袋。其余同伙望风而逃。经核实,共有三星、摩托罗拉手机812部、手机液晶显示屏669块。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上述货物偷逃应缴纳关税人民币150068.43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珊、欧某权、陈某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货物入境。

两被告家属休庭后对骂

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均承认控罪,但对雇请他们三人的李姓老板都称不熟悉。在中英街送货的人有多少,是哪里人,也不清楚。至于走私手机的空中索道是什么时候架设起来的,也都称一概不知。

第一被告陈某珊辩称,参与走私,这是第一次,因为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有人叫她帮忙,她就来了,何况活儿还不重,只是拿着对讲机,楼下有人来就负责开门。至于来拿货的是什么人、是谁通知他们来拿货的,她全都不知道,甚至连货物袋里面装的是什么,她也不清楚。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还称,陈某珊在今年2月13日被刑事拘留时,因处于哺乳期,2月16日被取保候审。而在取保候审期间,陈某珊又怀有身孕,并在法庭上承认这已是第三胎。面对法官“难道你不需要计划生育吗”的发问,她沉默不语。欧某权、陈某勇也称自己是受李老板的雇请。

休庭后,被告人欧某权、陈某勇双方家属当街发生冲突,互相破口大骂,甚至发生了身体碰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本报记者包力于瀛实习生张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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