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业“禁鲜令”明年解禁 巴氏杀菌乳可标为鲜奶标“鲜”牛奶明年初上市,深圳本地乳企竞争力增强 【本报讯】(记者夏显平)争论3年的“禁鲜令”终于被正式宣告流产。国家质检总局与农业部9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液态奶的标识做出新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消费者可以真正做到明白消费。 《通知》规定:企业用复原乳做原料生产液态奶的,要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处理的巴士杀菌乳标“鲜牛奶/乳”。以生鲜牛乳为原料,不添加辅料,经瞬时高温灭菌处理的超高温灭菌乳标“纯牛奶/乳”。 《通知》强调,自明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在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灭菌乳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分别标注“鲜牛奶/乳”和“纯牛奶/乳”,原标签使用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 这一液态奶标识管理新规,让今年1月1日才正式实施的“禁鲜令”面临部分失效。业内所说的“禁鲜令”,指的是2004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强制性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该规定为,“加工食品(包括乳制品)不得称鲜”,我国奶制品外包装上不能再使用“鲜牛奶”等名称,而必须使用“灭菌奶(乳)”和“巴氏杀菌奶(乳)”等标准名称。也就是说,目前一般巴氏杀菌处理的、冷藏、保质期在1~2天的液态奶,都不能使用“鲜牛奶”名称。由于“禁鲜”不允许巴氏鲜奶称“鲜”,此外,对于“鲜”的界定不清楚,也造成不少厂家为了节约成本,直接使用奶粉复原加工液态奶。 深圳本地乳企90%以上的产品为巴氏奶,这一消息的出台将大大有利于深圳本地乳企的市场竞争。目前深圳常温奶与巴氏奶市场份额比例约为6:4,常温奶市场基本上已被伊利、蒙牛两大乳业巨头完全占据。因此,本地乳企若要在乳品市场分一杯羹甚至能与之抗衡,必须发展以“鲜”为最大特色的巴氏奶。深圳消费者对产品营养流失较少、原始风味保持较全且保存期限较短的“新鲜”巴氏奶也颇为青睐,因此“禁鲜令”的解禁,将极大增强深圳本地乳企的市场竞争力。(甘跃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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