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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投诉热线

    2007年11月27日    深圳商报

李先生询问:这种情况是否属工伤?

外来工小李来电反映,他们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是早上8时,他7时30分到了单位,在预备工作时,不小心受了伤。李先生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市劳动保障部门答复:可以认定为工伤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徐恬)


作者:徐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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