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零时40分,在建的山西侯马市汽车客运站候车楼发生坍塌事故,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而就在事故发生前10小时,该建筑刚刚举行了封顶仪式。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头告诉记者,这个工地上的工程质量没有问题,主要是工期要求太紧,刚浇注的主体支柱没有晾干,在不堪负重的情况下发生了压塌性倒塌事故。(11月26日新华社) 喜气洋洋的封顶仪式之后数小时,便发生了人死楼塌的悲惨事故,这对比未免太强烈了些。而事故的发生与赶工期再度联系在一起,更是让人为之愤怒和叹息。 因赶工期导致的事故时常见诸媒体,教训不可谓不惨痛,然而,为何“后人哀之而不鉴之”?在我看来,这主要在于某些工程建设出现了“异化”,而且惯性太大,一时难以扭转。 就工程建设本身来说,工期的排定,本应该由科学说了算。不过,“理论”与“现实”并不总是统一的。就现实而言,为数不少的工程尤其是重大工程负载着多重使命,除了规划设计时提及的用途之外,还要“献礼”,还要“振奋人心”,还要“显示政绩”,总之是某些官员眼中非常合适的“表演载体”。也正因为成了“表演载体”,本来很单一的事情就被人为复杂化,于是有悖理性之事便时有发生,比如高度、体量要“××第一”,比如完工日期要定在某些特殊的日子,若有不合,便被要求“创造条件”来完成。既然理性丧失,那么出现事故之类也就不那么让人奇怪了。 面对一起起血的教训,我们不仅应该反思,更应该作出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