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受法院及有关单位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将公开拍卖下列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凡有意者请持个人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及深圳银行存折到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手续。(详细情况请致电或到中心竞买咨询台咨询及索取相关资料)。以下清单中的数据、信息以拍卖当天公布的顺序清单为准。
2007年深房地拍第136号公告(总第540场)
拍卖时间:2007年12月17日上午10:00受理申请时间:2007年11月28日至2007年12月14日16:30(工作时间内)
2007年深房地拍第137号公告(总第544场)
拍卖时间:2007年12月28日下午3:00受理申请时间:2007年11月28日至2007年12月27日16:30(工作时间内)
咨询及预约看房电话:83785213近期拍卖答疑会时间:11月29日下午2:30—4:00(举办12月6\7\11日拍卖会的答疑会)互联网址:http://www.sz68.com(可查询房产拍卖公告、拍卖会在线直播、成交结果等情况)受理竞买申请地点:深圳市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1楼拍卖会及答疑会地点:深圳市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2楼
备注说明:
备注1:法院通知:1、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2、该房为净值拍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土地使用费、地价由竞得人承担;3、该标的物建筑面积最终以登记部门核定为准;4、无法确认拍卖物具体位置,由此产生的分割风险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最终位置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定为准;5、是否拖欠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煤气等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由竞得人承担;6、拍卖物按现状拍卖。
备注2:法院通知:1、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产证,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并处理;2、该房产未核实是否拖欠地价、土地使用费及其金额,最终金额以国土房管部门核定为准;3、该房产为净值拍卖,所欠地价、土地使用费及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4、该房产面积以登记部门查丈结果为准;5、拍卖物按交付时现状拍卖。
备注3:法院通知:1、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2、该房为净值拍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应补土地使用费均由竞得人承担;3、拍卖物按交付时现状拍卖。
备注4: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权买受人对龙岐虾苗场上的附着物与动产(设配)一批的所有权;2、该龙岐虾苗场动产(设配)部分较陈旧,存在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由此带来的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及解决;3、土地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与虾苗场的买受人签订土地租赁(承包)合同,竞买人竞得虾苗场的附着物后,土地是否可继续使用由买受人与土地出租人自行协商解决;4、拍卖物按交付时现状拍卖。
备注5:法院通知:1、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产证,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并处理;2、该房产为净值拍卖,应补交地价、土地使用费及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3、拍卖物按交付时现状拍卖。
备注6:委托人通知:1、拍卖物拖欠物业管理费和本体维修基金,截至2007年10月已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112,583.20元,2007年11月之后拖欠的费用由竞买人前往物业管理处自行查询。所有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和本体基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清前述费用,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拍卖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违约的法律责任;2、拍卖物以现状、净价拍卖,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应当承担营业税、契税、增值税等)和拖欠的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主管部门查询核实;3、根据主管部门复函显示:拍卖物地价款已缴清,齐明别墅B3-4全栋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未缴纳土地使用费本金3956元,滞纳金511元;齐明别墅B3-5全栋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未缴纳土地使用费本金3822元,滞纳金494元;4、评估报告中列明的房地产装修情况仅作参考,交付时以现状为准;5、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咨询并办理;6、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将在法院送达裁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房产移交买受人。
备注7:委托人通知:1、拍卖物拖欠物业管理费和本体维修基金,截至2007年10月已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深勘大厦18F为61,132.00元、深勘大厦18G为45,926.40元、深勘大厦18H为35,385.90元,2007年11月之后拖欠的费用由竞买人前往物业管理处自行查询。所有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和本体基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清前述费用,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拍卖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违约的法律责任;2、拍卖物以现状、净价拍卖,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应当承担营业税、契税、增值税等)和拖欠的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主管部门查询核实;3、根据主管部门复函显示:深勘大厦18F、18G、18H等三套房产的地价款已缴清,三套房产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未缴纳土地使用费444元,其中本金393元,滞纳金51元;4、评估报告中列明的房地产装修情况及附属电子设备和办公家具仅作参考,交付时以现状为准;5、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咨询并办理;6、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将在法院送达裁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房产移交买受人。
备注8: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2、拍卖房地产是否欠土地使用费及其金额,以国土部门最后核定的为准;3、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及所欠土地使用费由买受人承担;4、房地产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5、房地产按交付时现状拍卖。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拍卖房地产现打通作为一办公室使用;6、拍卖房地产有租约,承租人为曾激洲,租赁期限至2008年3月22日止,每月租金总额为16940元;承租人曾激洲在相同价位下享有优先购买权;7、拍卖物原业主所欠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债务的承担人为买受人。
备注9:法院通知:1、拍卖物按现状拍卖;2、转、受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及应补土地使用费、地价均由竞得人承担。
备注10: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2、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3、房地产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4、房地产按交付时现状拍卖;5、拍卖物原业主所欠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债务的承担人为买受人。
备注11:法院通知:1、拍卖物按交付时现状拍卖;2、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出具法律文书予以确认,是否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咨询及办理;3、实际面积以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4、转让方的一切税、费,受让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土地使用费及应补地价均由竞得人承担。
备注12:法院通知:1、拍卖物按现状拍卖;2、拍卖成交后法院可以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认,是否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咨询办理;是否欠地价、土地使用费的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办理;3、转让方的一切税、费,受让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及应补土地使用费的承担人为竞得人;4、拍卖底价包含人民币5925元室内动产评估值(详见评估报告)。
备注13: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出具民事裁定书,能否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2、拍卖物待法院清场后再行移交;3、拍卖物按交付时现状拍卖;4、转、受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及应补土地使用费、地价由竞得人承担。
备注14:法院通知:1、拍卖物按交付时现状拍卖;2、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出具法律文书予以确认,是否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咨询及办理;3、实际面积以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4、转让方的一切税、费,受让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土地使用费及应补地价均由竞得人承担;5、拍卖物性质为:集体用地(自建)。
拍卖公告中A、B、C、D的相关说明为:A、转让方的一切税、费;B、受让方的一切税、费;C、应补土地使用费;D、应补地价;
拍卖会入场规定:拍卖会凭票入场,入场门票在竞买申请人领取竞买号牌时一并发放,每位竞买申请人限领取入场门票两张。
温馨提示:境外机构和个人参与竞买房地产的,必须遵循国家建设部建住房(2006)171号《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
温馨提示:1、竞买申请人到交易中心的受理窗口办理竞买申请手续,设定选房密码,并取得《房地产竞买申请受理回执》。2、竞买申请人在银行办理转帐手续时,请在银行的《现金交款单》用途栏注明:×月×日拍卖房保证金。3、竞买申请人凭银行到款单据和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房地产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到中心财务窗口开具收据后选房密码方可生效,请在拍卖前一工作日受理申请时间内到自助终端选择竞买标的。4、除有特别说明外,以上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除须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须按以下比例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价5000万元以下的(含5000万元)部分,按2%支付;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1%支付;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0.5%支付。5、我中心将于2007年12月20日下午2:30—4:00举办2007年12月28日拍卖会的拍卖标的物答疑会。答疑会地点在设计大厦2楼的拍卖大厅,欢迎竞买人届时积极参与。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