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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投诉热线

    2007年12月18日    深圳商报

劳务工小苏:工伤治疗费如何报销?

员工发生工伤后,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符合哪些条件才能报销?住院治疗的伙食费等费用如何报销?

劳动保障部门答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员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的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70%。经批准转往外地治疗时,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徐恬)

劳务工小任:我这样要求订合同对吗?

小任2005年2月1日到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与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06年2月1日、2007年2月1日又分别与小任续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准备到2008年2月1日与其续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时,小任以已经与公司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为由,提出公司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任的要求是否合法?

劳动保障部门答复:

她的要求是合法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冯力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情况就有所变化了,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小任的要求是合法的。(徐恬)


作者:徐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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