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向媒体报假料称自己被勒索,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自称“嫖客”报假警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黄顺通讯员毛寿斌)昨日,一名报假警、向媒体报假料的男子被警方治安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12月23日,《南方××报》刊登报道“嫖客就是我,快叫记者来”称:一姓贾的男子于22日下午在盐田梅沙路口一休闲中心找小姐,被四名男子围攻并扣留其钱包,报警后,因嫌警察太慢而向该报求助。 经盐田公安分局调查,某单位员工贾某醉酒后故意报假案,并向媒体报假料。经该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二项,现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贾某向警方承认当日中午喝了一斤多白酒,醉酒后向110报假警和向媒体报假料。据目击者香港居民赵先生向警方证实,贾某报假警时他刚好在一旁。12月22日下午,赵先生在盐田聚会居餐厅门口喝茶时,贾某就坐在他旁边的一张凳子上,打电话报警称其是嫖客,在嫖娼时被人勒索。过了一会,出警的民警赶到现场询问情况,贾某并不理睬,一直在打电话,贾某同事过来对民警说贾某喝酒喝多了,期间并没有看到贾某进休闲中心,也没有见到其被人勒索。 警方提醒:拨打110电话谎报警情属违法行为,需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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