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管亚东通讯员陈喜才)物业管理变“服务”,被辞退的老管家拒不退出将受罚,泄漏业主资料将被罚款等这一系列的新名词、新规定都要快速熟悉,明年元月1日,深圳特区新物业管理条例即将施行。昨天晚上,在园岭鹏基文化广场有近千人参加了新条例宣传晚会。 晚会上,来自园岭街道辖区的大众、和平和熊谷等物业公司,以及辖区的业主、租户等以丰富多彩的舞蹈、诗歌、小品等节目形式,将新条例的主要精神讲解给大家听,晚会还穿插着关于新条例有奖问答知识。园岭街道党工委书记李生伟告诉记者,街道将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让新《条例》真正走进业主的生活,落实到物业管理的各个层面,引导业主理性维权,倡导企业合法经营,实现政府依法行政。让新《条例》进一步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夯实辖区的和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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