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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向消费者收费违法

    2007年12月30日    深圳商报

通存通兑费用应由银行间相互支付

中消协:向消费者收费违法

【本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28日,中消协举行新闻发布会,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明确指出,银行向消费者收取通存通兑费用是违法行为。

武高汉指出,通存通兑之间产生的费用实属银行之间互相占用或借用资源,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银行之间相互支付。

武高汉认为,银行增加新的收费项目没有与消费者进行协商,只是以一个通告的形式告诉消费者要收费,并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这已经违反了合同法。目前中消协已就此事向有关政府部门、银行提出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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