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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带宠物坐地铁罚款50元

    2008年01月03日    深圳商报

【新华社广州1月2日电】从今年起实施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携带宠物乘坐地铁将被处以50元罚款;地铁经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运输安全检查。

根据规定,在车站、站台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堆放杂物、摆设摊档,在车厢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悬挂物品的,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车站、站台、列车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的,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的,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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