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商报新闻>>要闻>>本页
 

购房人难讨2万元定金

    2008年01月06日    深圳商报

合同签订半年房子还没买成

购房人难讨2万元定金

去年6月份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可直到现在还没有成交。买房未果的季小姐日前拨打本报房地产投诉热线,讲述了这件让她很郁闷的事情,“房地产市场已经由热转冷了,这房子我也不想要了,可中介就是不肯退定金。”

投诉:房产证半年都没办下来

2007年6月13日,在某地产中介见证下,季小姐和业主黄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季将以85万元的价格购买下位于盐田区沙头角的海滨花园某单元。不过,这套房子有点特殊。它原是业主黄先生和其父亲共同拥有的,但黄父已去世,所以黄还没有拿到一张证明自己拥有全部权利的产权证书。

“我当时是了解这些情况的,但我知道整个小区的产权没有问题,所以想房产证办下来是早晚的事。”季小姐告诉记者,签订合同时,中介曾承诺将以最快的速度把房产证办下来。于是,季缴纳了2万元定金,1万元交付黄先生,剩下的1万则由黄委托给这家中介公司代为保管。

然而,让季小姐预料不到的是,此后她便进入了漫漫等待期。几乎每个星期,季小姐都会致电或亲自前往中介公司询问房产证的进展情况,但直到去年10月份,中介的答复仍然是“还在办理之中,很快就能办下来。”这个时候,深圳二手房市场已经由热转冷,季小姐的购房意愿也降至冰点。考量再三,季小姐通知中介,由于房产证久拖未决,所以她不打算购买这套房,希望业主和中介将定金原数退回。可中介的答复让季小姐很生气,“他们不是说联系不上业主,就是说房产证很快就办好,还说他们已经提供服务,定金是不可能退还的。”季小姐抱怨,“难道我房没买成,就要白白掏出2万元吗?”

中介:的确一直都在办理中

了解到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记者联系上这家中介公司相关负责人吴经理和经手人王丽。他们告诉记者,此事将以最恰当的方式来解决,的确黄先生的房产证一直都在办理当中,但由于事情较为复杂,故延续了很长时间,但这绝对不是中介方的责任。所以季小姐不能以这项理由拒绝购买房子。吴说,接下来,他们将邀请季小姐和黄先生协商,看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即使季小姐最后放弃购买,黄先生也同意,可以解除合约。但作为中介,因事先约定由买方承担全部佣金,所以还是会向季追缴这部分款项,一共是2.55万元。”

律师:能否退款看如何约定

记者咨询了国杨律师事务所王英辉律师的意见。律师表示,首先要看该标的物是否“合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均不得进行房地产转让。而房地产中介有审查房屋产权的义务,如买卖不合法的房屋,则所签订的合同可视为无效。若签订合同有效,则需要考察三方的具体约定。王律师指出,如果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是中介的义务,那么中介就需要承担这部分责任。接下来,就要考虑办证未果的原因,如果并非中介造成,则买方需缴纳全部佣金;若由中介造成,则买方需缴纳扣除了这部分服务之后的佣金。


作者:本报记者李纬娜    
发表评论  

欢迎参加有奖评报
查看今日全部评

新闻时空

Copyright 2002 sznews.com, Shenzhen Press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