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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投诉热线

    2008年01月08日    深圳商报

劳务工小王询问:

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劳务工小王说,他所在的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这种情况应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保障部门答复:

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答复,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非法承包建筑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的工伤待遇由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有权向发包方追偿。(徐恬)


作者:徐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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