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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男5天连害4发廊女

    2008年01月08日    深圳商报

恶男5天连害4发廊女

其中3人死亡,31岁的凶手昨在市中院受审

【本报讯】(记者包力于瀛)在短短5天时间内,连续下手杀害4名发廊卖淫女,导致3人死亡,1人侥幸未被杀死,并抢走其随身财物。昨日,31岁的广东省平远县男子黄征威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受害人的家属也提起了62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4月13日下午2时许,黄征威进入刘某某、陈某某(二人另案处理)的龙岗平湖某理发店,与女子卢某某在店内从事性交易,黄征威趁卢某某不备将她掐死,尔后取走她身上200元人民币。

2007年4月15日下午6时许,黄征威窜至龙岗平湖春怡街某发廊,老板娘余某某(在逃)将黄招嫖入店。黄征威挑选了被害人袁某上了202房间,双方约好130元人民币小费,在嫖宿过程中,因袁某不停地催促黄征威,黄征威一气之下掐住袁某的脖子,致其窒息性死亡,随后搜走袁某身上的一部手机及50元人民币。

2007年4月16日晚7时许,黄征威窜至南山西丽街道光前村西区一发廊门口,老板娘夏某(在逃)将黄招嫖进发廊。黄征威挑选了被害人戴某某,来到光前村东区一出租屋,黄征威嫖宿完后掐死了戴某某。

2007年4月17日凌晨1时许,黄征威窜至南山西丽街道九祥岭西区某发廊,老板娘吴某某(另案处理)将黄征威招嫖进发廊。黄征威挑选了被害人彭某某,来到西区一出租屋,黄征威与彭某某约好130元小费,就嫖宿了彭某某,尔后黄征威突然掐住彭某某的脖子,将其提起,后又用湿纸巾和湿床单盖住彭某某的口鼻,意图使其窒息死亡。最后黄征威从彭某某身上搜走手机一部及人民币320元。彭某某于次日中午苏醒。

后警方调查了受害女子袁某的手机通话记录,发现袁某死后,其手机仍有一条通话记录,遂根据这一线索追查。2007年4月21日早上7时许,黄征威在平湖山厦村大望工业区1区大门口被警察抓获。检察机关认为,黄征威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在法庭上,黄征威当庭表示不认罪。黄征威说,2004年前他来深圳的时候,曾经被发廊女色诱后遭到抢劫,来深圳带的2000元有1000多元被抢走。从此他就对发廊女产生了仇恨,认为她们背后都有黑社会势力。

黄征威承认他作案4起,但不是故意杀人,因为他没有准备杀死这些发廊卖淫女。案发时,他都是被那些发廊老板和卖淫女拉进发廊的,因为他没有钱支付嫖资,于是想把她们掐昏脱身。他在法庭上强调:“她们不拉我,我就不会这样对她们了,她们也不会被害,我为此感到悲哀。”他认为,发廊老板和卖淫女也都有过错,发廊老板不应该另案处理,而应该和他一起受审。其律师辩称,黄征威主动交待了其他犯罪事实,有自首表现,同时鉴于其作案情节特别,请求法庭对其进行精神鉴定。

检察官则认为,黄征威到现在还怪被害人把自己拉进发廊,说明他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黄征威作案前后思维清晰,在被抓后的交待也十分清楚完整、合乎逻辑,并没有发现其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在法庭上,两名受害人的家属提起了共计62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要求。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作者:记者包力于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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