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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众献媚”的“烂书榜”难获认同

    2008年01月08日    深圳商报

“2007年十大烂书榜”发布,从于丹、易中天到韩寒、郭敬明,从刘太医、王晓方到宋鸿兵、夏世清,去年的畅销图书几被一网打尽。我的一位朋友朱四倍先生就之发表评论,认为这个“十大烂书榜”虽有夸张的含义在内,但是道出了当下的一个实质问题:商业化法则的横行。它直接表明,以商业化叙事为代表的大众文化正在以一种直截了当的方式,极端感性地迎合了人们的审美趣向。商业化叙事非常注重制造卖点,向大众献媚,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大众的需要,恰如资本迎合一切需要一样。(1月7日《深圳商报》“文化广场”)

我以为,与我一样没时间读那十本“烂书”的朱先生,附和“十大烂书榜”的观点颇不中肯。

“商业化法则横行”有啥不好?我们本就处在商业化时代,在这个时代,“商业化法则横行”,实在太正常不过。如果硬要认定“非商业化法则横行”——计划经济法则横行才好,那是不是说,我们还是该退回到一切都计划、一切都匮乏的时代?

说什么“以商业化叙事为代表的大众文化正在以一种直截了当的方式,极端感性地迎合了人们的审美趣向”?这样高深的表达,让普通人莫名其妙。莫非,这样的高深,才是非“极端感性地迎合了人们的审美趣向”?可这样的高深,与一些专家学者经常自以为是地推荐的什么“好书”一样,只能让人撇嘴。

说什么图书的“商业化叙事非常注重制造卖点,向大众献媚,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大众的需要,恰如资本迎合一切需要一样”。言外之意,图书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不该制造卖点,向大众献媚。可试问,在注意力经济大行其道的当下,好事的媒体组织这样的“烂书”评选活动,一些专家学者积极响应参与,不也正是在“制造卖点”,“向大众献媚”?

图书的功能,其实并不单一是只供少数精英学术研究的奢侈品,它的主要功能至少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传播知识,服务于人们工作和学习的需求;一是愉悦身心,满足人们休闲娱乐的需求。迎合着这两种需求,图书出版也从来就有“精英”与“大众”两个传统:一是严肃的论述,比如《论语》、《史记》、《四书集注》、《歌德谈话录》、《六祖坛经》之类,这类图书一般属于小众范围;一是轻松的休闲读物,比如《品三国》、《于丹〈论语〉心得》、《张爱玲〈色·戒〉》之类,一般属于大众范围。而人的素养不同,读书的口味也不尽相同,需求因此也有区分,唯其如此,一百个人有一百个好书和烂书的标准。图书的“好”与“烂”,少数专家学者的意见充其量只能作为一种参考。

在中国,图书出版在多数时候是“学术”和“精英”居主流。这种情形,既正常,也不正常。说正常,是因为任何时代,图书的“学术”和“精英”居主流,才利于在整个社会中形成正确的读书导向和主流价值观;说不正常,是因为“学术”和“精英”居主流,往往是非正常政治生态环境(比如古代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现代的“文革”)所促成,是以限制写作、限制居人口多数的普通公众对图书的大众化需求为代价的。随着社会民主政治的更加开明,人们有越来越多的写书读书自由;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工作学习压力越来越大,人们愉悦身心的需求越来越强烈;随着中国大众文化崛起改变了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传统定位,图书从“圣人言”的高阁下移,成为平民百姓的寻常。图书大众化趋向必成大势。这大势,想必不是以“烂书”相贬所能改变的。

不错,图书出版需要批评,大众读书也需要引导。但那批评和引导,不应以否定一切的评选“烂书”的作秀方式,而当以鲁迅先生曾经提倡的“剜烂苹果”的方法——有好说好,有烂说烂,剜去烂的,留下好的,如此,我们的图书出版和广大读者才能从中真正受益。而写书出书,也当如鲁迅先生曾说过的那样,“当有种种难易不同的文艺,以应各种程度的读者之需……多有为大众设想的作家,竭力来作浅显易解的作品,使大家能懂,爱看,以挤掉一些陈腐的劳什子。”否则,就难免遭反诘:向大众献媚的“烂书”评选,究竟是要免费为“烂书”作义务宣传,还是组织者利用专家学者为自己攒眼球?(汪陵)


作者:汪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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