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早期性教育宜疏不宜堵 我市性心理学家陶林下周二率市计生服务中心专家来本报接听热线 本报记者王雅报道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施行了一个颇具争议的司法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此司法解释从颁布伊始便受到了许多法律人士和普通群众的广泛质疑,除去一些未成年施暴者可能因此逃避法律制裁外,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如何有效地保护相对处于弱势的幼女,让她们学会识别性侵犯、有效地进行性保护。下周二上午9时30分至11时,我市知名性心理学家、深圳市计生服务中心负责人陶林将率青少年性问题咨询专家来本报接听热线83921111,与广大家长共同探讨如何对孩子展开早期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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