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校车超载现象
新学期伊始,交警部门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工作,确保孩子上学放学出行安全
本报记者曹颖通讯员方菲文/图
随着新学期的开始,为了确保深圳的孩子们上学放学的出行安全,交警部门在近期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对于家长们反映较多的超载、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车管所一天办证60余张
从今年3月1日起,深圳开始实施校巴“许可证”制度,凡是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因教育、教学需要用于运载学生的9座以上车辆都要凭《校车许可证》方可上路行驶,校车驾驶员也需持《深圳市校车驾驶人证》才能上岗。
许可证制度实行半年来,深圳大部分校车都已办理了校车许可证。截至8月20日,全市共发放了校车许可证4627张,驾驶人证5213张。8月30日,记者来到车管处审验科,看到仍有不少校车司机赶在这个学期开学前前来办理《校车许可证》。当天,车管处审验科就受理了60余份申请。
据车管处审验科蒋冬云科长介绍,对于校车许可证和驾驶员证,车管处一直是采取从严发放的原则。校车的检测同营运车辆和危险品车辆一样,在经过正常年检后,还要进行人工检测,重点检查有无安装扶手等安全装置,前排座位有无设安全带,有无配备灭火器,安全通道是否畅通,轮胎是否符合要求等等。在校车许可证制度实施以前,常有一些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后,改作校巴,这些车辆基本上处于快要报废的状态,安全性能无法达标,加之司机常有超载现场,存在很严重的安全隐患,对学生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而现在,经过车管处审验科的严格把关,这些不合格车辆基本被挡在门外,不能成为合法校车。
校车司机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蒋冬云科长告诉记者,目前校车驾驶员流动性较强,这给对校车驾驶员的管理造成了一定难度。校车司机与普通客车司机不同,由于车上乘客较为特殊,都是儿童,因此要求司机驾驶稳定性和安全性更高。根据《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机动车驾驶资格,并在最近3年任一计分周期内累积计分不超过6分,且未发生过负次要责任以上致人死伤的交通事故。在此基础上,需交管部门考核认定,发放《深圳市校车驾驶人证》。
目前,车管处审验科在每周三定期为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和驾驶测试,测试合格者才能取得《校车驾驶人证》。在上一个培训日,记者在梅林车管所二楼会议室看到,前来参加培训的校车司机把会议室坐得满满当当。据负责培训的民警介绍,每期培训分为两部分,上午进行法律法规、驾驶知识和安全意识学习,下午对司机的驾驶技术进行测试。测试项目在参照驾驶证考试项目的基础上稍作调整。司机测试合格后,才能取得《深圳市校车驾驶人证》。
乘校车要认准“心”形标志
据了解,目前深圳的校车主要集中在私立学校和幼儿园中。凡是取得《校车许可证》的校车必须车窗右上角贴上有校车两字的粉红色心形标志。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家长,为了孩子的安全,一定要关注孩子每天乘坐的校车是否安全合法,是否有“心”形校车标志。
据交警部门透露,对未取得《校车许可证》、《校车驾驶人证》运载学生的驾驶人和车属(使用)单位,交警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并对学校、幼儿园及出租校车的所有人处以一万元罚款。对校车及其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除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市教育部门一并对交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学校进行整顿,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同一校车的超载20%、超速50%以上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年内被查获2次以上的,要追究其学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责任。
校车违章超载现象普遍
在校车许可证制度实施以后,深圳各交警大队路面民警分别在辖区内展开针对校巴违章的重点整治。整治包括在辖区设点查处校巴违法行为,以整治校巴冲红灯、超载、无许可证为主;在上学、放学期间,专门派出警力驻守在学校周边,检查接送学生的校巴是否超载;上门抽查学校的校巴的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具备合法手续,驾驶员准驾车型和实际驾驶车型是否相符。在上一个学期,仅罗湖交警大队就出动警力1200多人次,前后查扣违法校巴31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10宗。
据罗湖交警大队周永青政委介绍,经过近半年的整治,校车无许可证行驶的情况已经基本杜绝,罗湖辖区210台校车已全部拥有《校车许可证》。目前校巴违章以超载现象最为普遍。民警在路面上发现校车超载,会立即暂扣车辆,强制学校派车将超载部分的学生接走,然后再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暑假前,罗湖大队查获一台严重超载的校巴,该车核载37人,实际载有57人,超载20人。根据《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规定,民警对该车辆(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成员50%以上不足100%的)处以1500元的罚款。
周永青政委告诉记者,在开学前夕,罗湖大队将辖区内所有校车司机组织到一起进行培训,民警通过具体交通事故案例,结合有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等对司机们进行安全驾驶教育,让他们意识到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此后,各中队将不定期对校巴违章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学生们出入平安。
行话
呵护
对于生命,尤其是幼小生命的呵护,怎么多都不为过。深圳校车的心形标志,所表达的也许正是这个含义——用心呵护,让每一个孩子感到温暖和安全。
每每听到与孩子有关的事故消息,总是特别刺耳。生活在现代都市里的孩子,面对横冲直撞的“铁老虎”,他们显得多么无助和脆弱。学校和幼儿园开通校车,说到底也是为了孩子们的安全着想,但是如果管理不善,很有可能适得其反。以前,在放学时间经常看到挤满学生的校车呼啸而过,有的甚至一个座位上挤了3个孩子。看到这样的场景,就会忍不住想,万一发生事故怎么办?那威胁的可能不只是一个孩子的生命。
在采访过程中,每一位交警谈起这一话题,都是表情严肃而深沉,“孩子的生命是开不得玩笑的”。所幸的是,今年到目前为止,还没听到深圳与校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发生。但愿这个空白永远留在那里。(曹颖)
链接
《校车许可证》办证资料
1.《深圳市校车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驾驶人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原件1份;合格标志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政府批准成立学校的批文或核准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7.申请人同意在车身上标注全市统一的校车标志的承诺书(原件1份);
8.车辆内部加装扶手照片(原件1份);
9.前排座位设有三角式安全带的照片(原件1份);
10.学校、幼儿园租用车辆的,车辆所有人应提供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到市公安局车管所审验科(负责特区内校车),龙岗、龙华、松岗车管所(特区外校车)办证窗口办理《许可证》。对以学校、幼儿园自有车辆名义申请《校车许可证》的车辆,车属单位应为学校、幼儿园名称或法人代表名称。
《深圳市校车驾驶人证》所需办证资料
各学校、幼儿园或车属单位凭《深圳市校车驾驶人证登记表》、校车驾驶人相片(2张、免冠、大一寸)和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车管处各办证窗口办理《深圳市校车驾驶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