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高峰论坛在京举行,大家就卡拉OK版权收费这一焦点问题展开讨论 卡拉OK版权收费大势所趋 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李萍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来临之际,由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主办的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高峰论坛日前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著名音乐家李海鹰、中国台湾著名歌手齐秦等歌坛大腕,以及中国唱片总公司、环球音乐、美国索尼博德曼等唱片公司纷纷现身。论坛上,一直备受关注的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 卡拉OK收费全国铺开 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透露,目前国内外80多家唱片公司、一大批词曲作者和歌手授权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取版权使用费。今年2月云南昆明成为全国首批缴纳卡拉OK版权费的城市,首批签订的版权费合同金额超过316万元。此后,短短两个多月时间里,新疆、陕西、福建、山东、北京、广东等地的版权收费工作也已初步展开。特别是卡拉OK收费在北京实现“破冰”,京城12家KTV经营业主签订版权费合同后,一直对卡拉OK版权收费方案存在较大争议的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坚冰”也开始融化。 在音乐著作权人、唱片公司、卡拉OK经营者等多方利益间的博弈中,与之前多个城市抵制,不配合收费方案时不同,卡拉OK版权收费显然已成为大势所趋。 有利于产业的良性循环发展 在论坛上,专家学者、唱片公司、歌手等权利人,希望更多的卡拉OK经营者能理解和接受,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促进产业的良性循环。 中国唱片总公司总经理赵大新表示,制作音乐和电视作品需要耗费唱片公司巨大的人力物力。以前唱片公司在卡拉OK方面从来没有得过利益的保障,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现在各地的卡拉OK经营者相继签订的版权协议,让唱片公司和著作权人得到了相应的利益保障。 著名音乐家李海鹰也表示,创作一首歌曲很可能要花费创作者很长的时间。像其创作的《我不想说》作曲时间达9个月,与作词者一起修改了7次……两年才最终制作完成,其成本可想而知。 创作过歌曲的台湾著名歌手齐秦对此深有感触。他表示,自己从业二十多年来,没有从版权当中获得任何的利益。他说,“如果音乐作品使用者不付费,创作者将失去支持他写更动听歌曲的资源,这个产业将不断走下坡路。” 全国首家签约的云南天籁村娱乐城也赞同这一观点。其副总经理张海涛表示,虽然音乐版权费使经营成本提高,但权利人有条件创造出更好的歌曲,音乐人优秀创作将给卡拉OK经营者带来无限的增值空间,音乐产业的繁荣才能带动卡拉OK行业的更加繁荣。 “分账”方案将尽快出台 随着对卡拉OK收费方案各种质疑声音的减少,卡拉OK版权费收取之后,如何在词曲作者、歌手、唱片公司等权利人之间分配问题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美国索尼博德曼音乐娱乐(中国)有限公司数字音乐事业部总经理杨蕙莹表示,由于涉及到多方权利人版权问题,关于作品使用费的分成方式目前还没有明确,但他们目前最关心的是把费用先收上来,收费分账的标准国际上都有成熟的做法可以借鉴。 王化鹏则表示,具体分配方案原则上将根据作品使用量来进行分配,具体分成机制有望在短期内出台,按照业内惯例,会有一定的约束比例。这套方案将涉及到画面制作、词曲作者、唱片公司等多方权利人的利益,也会综合考虑到歌曲的使用率等实际问题。“目前大家都同意先把费用收上来,然后再制定具体标准,具体方案一定会尽快出台。” 随着各地的KTV经营者开始向中国音像协会交纳卡拉OK版权费,文化部将建立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通过点击率向KTV收取音乐版权费也开始在武汉、郑州和青岛少数几个城市开始试点。 对此,王化鹏表示,集体管理收费是因为经营单位使用别人的作品提高了营业收入因而收费,其收费方式也由此产生,即按包房收费。最早发明卡拉OK的日本即采取这一方式收取版权费,并在东南亚、台湾、香港、澳门等地使用这一方式。 “这是一种比较成熟的收费方式,按歌曲点击率收费是新的提法,如果将来条件具备,可以很精确地计算,到时尝试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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