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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追加处罚申花队球员
    2007年05月10日    深圳特区报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汪涌)中国足协9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对上海申花队球员常琳、谢晖予以停赛和罚款的追加处罚的决定。

中国足协公布的处罚决定称,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上海申花队在5月5日与辽宁队比赛中,被红牌罚出场的常琳、谢晖两名球员,进行追加处罚。停止常琳5场中超联赛比赛资格(第十轮至第十四轮),罚款人民币6000元;停止谢晖3场中超联赛比赛资格(第十轮至第十二轮),罚款人民币6000元。处罚决定还称,常琳、谢晖如再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被从重处罚。

本赛季中超联赛第九轮辽宁队与上海申花队的比赛5月5日在辽宁省锦州市锦州人民体育场进行。比赛进行中,常琳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用身体冲撞裁判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出场;比赛快结束时,谢晖倒地后用脚踢辽宁队球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出场。


作者:记者汪涌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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