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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禁用领导人形象做商业宣传
    2007年06月23日    深圳特区报

【本报北京6月22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杨峥)聘请酷似毛主席的演员做酒厂形象代言人,篡改毛主席语录搞促销,摆放现任国家领导人的照片,用来做宣传和促销……针对近期这些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频频在商业促销领域“露脸”的现象,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布了《关于禁止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做商业促销宣传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禁止在商品及其包装物上使用和出现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已离职或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题词以及任何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表现形式;禁止企业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和形象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已离职或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题词,或利用特型演员以领导人形象推销产品或者服务。


作者: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杨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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