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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体检证明驾驶证被注销司机可到车管部门申请恢复
    2007年06月23日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陈震实习生何树千通讯员郭小嘉)昨日,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从即日起至今年9月30日,因未按时提交体检证明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司机,可以到市交警局车辆管理所申请将驾驶证恢复为正常状态。

据交警部门介绍,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N、P”或年满60周岁以上的司机在每个记分周期,即每年度都应向公安交警部门递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如果不按时递交,驾驶证将予以注销。交警表示,由于部分司机对此规定理解不全面,很少递交体检证明,以致造成驾驶证被电脑系统自动注销。为此交警部门决定以教育为主,从解决问题的思路出发。交警局车管所将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内接受当事人申请,违规司机在经过不少于一小时的教育学习后,便可将驾驶证恢复为正常状态。

司机申请办理驾驶证恢复业务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暂住人员还须提供有效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各一份,提供本人深圳市第二代身份证照相回执和相片4张,同时还要提交已体检完毕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自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一支。交警同时表示,以上申请恢复驾驶证的业务并不适用于驾驶证超期一年以上后来换证的情况。


作者:记者陈震实习生何树千通讯员郭小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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