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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离婚女性合法权益
    2007年07月19日    深圳特区报

市民论坛今日话题

如何维护离婚女性合法权益

【本报讯】(记者付清)深圳市有关方面正在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提出,要加大维护离婚女性合法权益的力度,女方无过错在离婚时可分得至少六成的家产。此项规定在社会上引起争议,既有市民认同此规定有利于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也有人认为如此立法不能体现男女平等、一视同仁;既有市民称赞此举显示了立法的人性化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也有人质疑会导致矫枉过正或者性别歧视。究竟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第120期深圳市民论坛将邀请专家学者与市民展开讨论。

今天下午4点至5点,深圳新闻网将对论坛现场图文直播,欢迎网友届时登录http://www.sznews.com,积极参与讨论。论坛具体内容还将在本报摘要刊登,敬请垂注。


作者:记者付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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