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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深圳特色的城市管理模式
    2007年08月21日    深圳特区报

  市委书记李鸿忠要求,深圳的城市管理要瞄准和学习欧美、日本、新加坡与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市长许宗衡对深圳城市管理提出了“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八字方针。新加坡是久负盛名的国际花园城市,到处绿树葱茏,鲜花点缀,管理井井有条,工作生活便捷,处处体现严格管理、科学规范、以人为本、环保优先和循环发展的理念。因此,我们要以新加坡为标杆,结合深圳实际抓改革搞创新,建立有深圳特色的城市管理模式。

新加坡是久负盛名的国际花园城市,凡是去过的人,无不被其整洁的市容、美丽的环境所折服。最近,我有幸随深圳市政府访问团赴新加坡学习考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所见所闻收获很大,所思所想感触颇深。虽然深圳也是国际花园城市,但与新加坡相比,深圳城市管理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因此,学习借鉴新加坡城市管理经验,不断提升深圳城市管理的质量和效益,缩小与国际先进城市的差距,是我们工作实践中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要课题。

“双年”活动与新加坡城市管理经验趋向一致

新加坡是个面积仅682.7平方公里、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而人口却多达400万,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高达6000多人。在这样一个弹丸小国,城市装扮得如同一个大花园,到处绿树葱茏,鲜花点缀,管理井井有条,工作生活便捷,处处体现严格管理、科学规范、以人为本、环保优先和循环发展的理念,在破解资源紧约束、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上堪称世界的一个典范。

长期以来,深圳一直面临“四个难以为继”的制约,如何突破资源约束谋求又好又快发展,是城市建设管理实践的当务之急。为此,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要求,深圳的城市管理要瞄准和学习欧美、日本、新加坡与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市长许宗衡对深圳城市管理提出了“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八字方针。特别是从去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活动。通过这次学习考察,感到我市开展的“双年”活动与新加坡城市管理的经验做法有不少相似之处,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在国际化城市建设工作中决策的正确性与前瞻性。

一是街景整治和穿衣戴帽工程与新加坡保持建筑物和街景整洁的做法基本一致。去年3月初,市长许宗衡率深圳考察团考察了内地四个城市后,立即安排在全市开展街景整治与穿衣戴帽工程。在各区的努力下,经过一年多的时间,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近20条街实施了穿衣戴帽工程,景观效果发生了质的变化。此后,市长许宗衡又提出了“城市装修”和“城市翻新”的理念,这些理念、做法和新加坡的做法是一致的。

二是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新加坡对建筑物和城市卫生管理的要求基本一致。我市共有城中村241个,其中特区内91个,特区外150个,另有大小自然村1000多个,以前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差、安全与治安隐患多等问题。从前年开始,我市对部分城中村和社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经过整治后的城中村一改往日脏乱差的状况,呈现出干净、整洁、优美、安全的新面貌。目前特区内大部分城中村成为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村,环境大为改善,特区外也有近三分之一的城中村成为达标村。

三是户外广告整治与新加坡对户外广告管理的要求基本一致。去年10月份,我市理顺了户外广告管理体制,经过不到一年时间的大力整治,目前全市已完成户外广告整治任务的70%以上,拆除影响市容和有碍观瞻的各类户外广告牌达11万块,其中大型户外广告牌超过4万块,可以说这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新加坡,没有一块楼顶广告,没有一根立柱广告,整个城市显得整洁有序,其户外广告管理十分严格规范。

四是打造国内最干净城市的目标与新加坡对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基本一致。我市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造公园之城上取得明显成绩,去年12月份通过了国家建设部检查验收,被授予全国首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示范城市。与此同时,在今年的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长许宗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的目标。通过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我市的整体干净程度也有很大程度的提高。而新加坡在城市环境和卫生管理上,从公共场所到公民个人行为,都有严格细致的要求规范。

五是市政道路修缮和改造工程与新加坡对道路设施管理的要求基本一致。为了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景观水平,以深南大道道路修缮和改造工程为代表,我市安排了道路修缮改造工程三年计划,通过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确保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景观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目前,已优质高效完成了17条道路的修缮改造工程,不仅提高了交通通行能力,而且改善了市容景观,降低了行车噪声。

六是实施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与新加坡对城市严格科学规范管理的要求基本一致。新加坡对公民行为的管理,在《环境保护及公共卫生法案》中都有详细的要求,充分体现严格、科学与规范。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市全面推行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现了“三级跳”。从目前的整体情况看,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但我们如何对自然人违法的处罚上还没有根本解决。

以新加坡为镜查找深圳城管工作的差距

深圳城市管理尽管在国内处于领先位置,但对照新加坡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从总体感觉上,深圳存在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一是城市的干净水平与新加坡还有差距。城市干净水平不仅仅是反映在地面打扫的干不干净,主要是从城市景观整体来看应当非常干净整洁,是一种综合性的感觉。新加坡城市空间内,该有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不该有的,绝对没有。特别是从高层建筑物的楼顶放眼新加坡整个城市,无不给人“新加坡真干净”的感叹。深圳从大面上看,城市干净水平也是不错的,但为什么新加坡给人的感觉就比深圳干净呢?主要原因是,类似杂乱无章的户外广告牌、管线、拉挂等,在新加坡几乎看不到。

二是城市污染物处理能力和处理标准与新加坡还有差距。我市垃圾处理率只有91%,还有近10%的垃圾未经“三化”(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就直接堆放和掩埋,污水的处理率也不如新加坡。另外,排放的标准也没有新加坡严。

三是城市的绿化景观水平与新加坡还有差距。深圳园林绿化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但与新加坡相比较,花没有新加坡的花多,树没有新加坡的树大,当然这与城市的发展历史有关。但新加坡的园林绿化都非常好,无论走到哪里,到处繁花似锦,绿树如荫,显得非常漂亮。总体来说,我市园林绿化发展还不平衡。

四是城市路容路貌与新加坡还有差距。目前深圳有几多,即城市道路招牌广告多、管线多、标语拉挂多等,使道路显得不利索、不干净、不整洁。在新加坡的城市路面,基本上看不到这些现象。

五是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规范性与新加坡还有差距。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即广告过多、过乱、景观效果差。新加坡没有楼顶广告,没有立柱广告,其广告管理十分规范和严格。而深圳户外广告非常杂乱,立柱广告满地都是,楼顶广告严重破坏城市轮廓线、城市风貌和整体美观度。

六是执法的严格程度与新加坡还有差距。新加坡对城市管理的严格程度在世界上都是有名的。按照管理对象划分,执法可以分为对法人违法行为的执法和对自然人违法行为的执法。目前我市各行政机关对法人违法行为的执法比较到位,主要原因是有法院强制执行作后续保障。以全市城管系统为例,2006年度对法人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总数为20135宗,其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172宗,其余案件当事人全部自行履行,对法人处罚案件执行率为100%。另方面,对自然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却因为缺乏强制执行手段而难以到位。

选准突破口深化城市管理工作改革与创新

新加坡城市管理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很多,也给我们提供了不少有益的启示。因此,我们确立的目标是以新加坡为标杆,结合深圳实际抓改革搞创新,建立有深圳特色的城市管理模式。当前主要是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年”确定的“三大工程”:即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数字化城管建设工程、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程。还有“三大整治”:即户外广告整治、市政道路设施综合整治、主要商业街区街景环境综合整治。同时,积极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和336座垃圾转运站、100个社区公园建设等民生实事的落实。

从长远来看,深圳城市管理要实现跨越式发展与进步,向新加坡等国际先进城市看齐,关键是要解决好对违法自然人处罚执行难的问题,并以此为突破口推进城市管理改革向纵深发展。这个问题不仅困扰深圳,而且长期以来成为国内城市普遍存在的一个“老大难”。目前我们对自然人违法行为执行不到位,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对自然人违法行为执法没有后续保障措施。尽管现行行政法规对自然人违法设置了很多处罚条款,但对这些处罚条款的执行没有设定后续保障措施。比如城管法规对一般违法行为都设定了罚款处罚规定,但对自然人违法后不接受处罚如何处理却没有规定。像养犬管理条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规设定的罚款处罚,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在执行中对自然人的违法行为就没有办法落实到位,一分钱都难罚到。还比如,执法人员查获没有办理养犬许可证的当事人后,如果要对其进行罚款处罚,当事人不予理会时,执法人员也没有任何办法来执行。再比如,市民投诉某人在家里养了一条禁养犬扰民,执法人员上门查处,当事人连门都不开,同样没有任何办法。

另一方面,对自然人一般违法行为在处罚上只对事不对人,执法没有威慑力。如对无证诊所、无证经营等自然人的违法行为,如果这种行为没有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行政机关只能采取强行取缔或暂扣物品,而对违法行为人没有任何制裁手段。我市黑诊所、无照经营、私宰生猪之所以屡禁不止,这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对违法自然人的处罚执行能否得到真正落实,不仅关系到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而且直接关系到城市管理秩序和城市面貌的优劣。

从国际上来看,对自然人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由警察执行。据了解,许多国家和地区还设立了针对自然人一般违法行为处罚的快审法庭,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的紧密配合,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从国内一些城市的实践来看,已有南京、济南、长沙、郑州等三十多个城市相继成立了公安城管警察支队或公安城管警察分局,实行警察与城管联合执法,城市管理效果大大提高。

从深圳的情况来看,一是我市成立了公安、城管、民政联合执法大队,并从今年3月开始在全市推行街道综合执法,对城管执法改革进行了有益实践。二是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市城管部门根据市主要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对日本的轻犯罪法开展了专门研究,形成了相关研究报告。三是对自然人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已经写进《深圳经济特区人民警察巡察条例》,明确规定了警察如何对城市管理中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如果对违法自然人处罚执行能够到位,那么,我们城市管理就会看到像新加坡一样的情景:路面上较少见到警察和环卫工人,但市容环境和城市秩序却井然有序。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有责任、有能力、有必要在解决违法自然人处罚执行难的问题上进行有益探索与实践,这不仅对深圳而且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和深远意义。


作者:吴子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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