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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完善机制强化全区劳动管理
    2007年08月21日    深圳特区报

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出现问题坚决“倒查”

龙岗完善机制强化全区劳动管理

【本报讯】(记者甘霖通讯员冯文辉史兆仓)就业工作滞后拖全区“后腿”的,区政府将坚决推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昨天记者从龙岗区劳动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全区的劳动管理工作,龙岗区要求全区相关街道、部门要完善责任机制,强化全区的劳动管理工作,积极化解劳动纠纷。

根据相关要求,龙岗区各街道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劳资纠纷调处工作责任制和就业工作责任制,明确街道、社区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直接相关的部门领导是具体责任人,把劳资纠纷调处和就业工作责任由上到下层层分解,逐一把责任主体明确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龙岗区主管劳动工作的负责人强调,对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时,不及时到第一现场指挥处置、没有对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案件跟进到底,导致严重社会影响的和就业工作滞后拖全区“后腿”的,龙岗区政府将坚决推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对于劳务工管理工作,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龙岗区委区政府有关精神,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此项工作年底将纳入龙岗区政府综合考评中,对工作滞后、责任落实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落实相关责任管理的同时,龙岗区要求要完善劳动就业管理工作的工作机制。首先是健全劳资隐患排查处理机制,其关键点在于如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为此要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和分类管理制度,强化日常劳动监察,加大对劳资隐患的排查力度,严厉查处用人单位欠薪、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其次,要健全劳资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把化解劳资纠纷工作放在“大综治”的高度去抓,按照“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化解”的要求,建立以属地街道为主,由各级劳动(仲裁)、公安、司法等部门与用人单位密切配合,主动参与的劳资纠纷调处机制。最后要完善劳动法制宣传教育机制,结合新《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中层管理人员开展劳动法制培训和社会责任观教育,同时对员工的理性维权意识教育,引导其“合理诉求、合法表达”。

2007年龙岗区政府再就业资金规模为3374.68万元,相当于2006年的4.8倍,为确保劳动就业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龙岗区再次强调,要加大基础投入。龙岗区表示,要借鉴横岗“六约”模式,在社区设立劳动争议协调机构,配备劳动监察协管员,加大基层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的力度,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就业窗口服务平台建设,新增的社区一定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加大投入,解决好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人员队伍稳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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