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PDF版

 

 

 

 

 
首页>>新闻大观>>本页

“温氏”商标花落广州天源实业
    2007年08月21日    深圳特区报

粤川三家大企业之间历时两年纷争终有结果

“温氏”商标花落广州天源实业

【本报广州8月20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李明)一个“温氏”商标,引发了一场发生在粤川三家大企业之间历时两年的商标纷争,最终有了结果。记者日前获悉,在四川泸州老窖股份公司以及广东温氏集团的异议声中,广州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的“温氏”商标日前终于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裁定获准注册。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温氏”指定使用商品是第33类“烧酒”等,温氏集团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是第29类“冻肉”等。泸州老窖引证的“温永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虽然是第33类“酒”,但双方商标在整体外观、呼叫、含义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二者亦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自称与温氏家族存在特殊关系,而排斥他人,在第33类商品上注册“温氏”商标,缺乏法律和事实根据,不予支持。


作者: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李明    编辑:    
发表评论  


 


Copyright 2002 sznews.com, Shenzhen Press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