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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座客车养路费悄然“提价”惹争议
    2008年01月08日    深圳特区报

12座客车养路费悄然“提价”惹争议

市公路局表示收费标准未变,变的是吨位计量方式,原来该收的少收了

“我的车去年交的养路费是2000元,今年变成了3000元,公路局相关工作人员的解释前后矛盾,太让人费解了!”昨日,市民李先生前往福田公路征稽所交养路费时,莫名发现养路费“涨了一半”。

李先生说,他开的是江铃全顺12座客车,前两年交的养路费都是2000元,昨天去刷卡交费时,发现扣了3000元,问窗口工作人员怎么回事,对方答复说,费用已经调整了。李先生要求工作人员出示一下相关规定,以免让车主怀疑乱收费,但工作人员让他到门口的咨询台去问。那儿的工作人员起先表示李先生的车子是12座的,应该交3000元养路费,得知他去年交的是2000元时,又说应该只交2000元。同一个征稽所的工作人员答复居然前后矛盾,而钱已经交了,这让李先生感觉很“窝火”。李先生说,他要给公司几十部客车交养路费,费用从2000元调到3000元,公司一下子增加一笔开支,要先报批,但是工作人员目前给的答复让他没办法打报告。

李先生将同一辆车三年来的养路费发票拿给记者看,记者发现这辆全顺前两年确实只交了2000元的养路费。记者拨打梅林、南山、布吉等多个征稽所的电话,得到的解释都不一样。如梅林所的工作人员坚定地表示12座的客车一年交的养路费是3000元,罗湖征稽所起先也说是3000元,后来又说如果去年交的是2000元,今年也只交2000元。还有的征稽所说,要以电脑收费标准为依据,是否调整了也不清楚。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提价”之说工作人员未能给车主一个清晰明确的解释,导致双方的口角之争时有发生。

昨日傍晚临下班时,记者打进市公路局相关科室的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养路费的征收标准,今年确实没有发生改变,调整的只是计量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养路费的征费标准有两个,即客车按照200元/月吨来收,货车按照170元/月吨来收,如果在限定期限内一次性交足全年的养路费,按10个月计征。打个比方,5座的轿车一个月交100元养路费,一次交足全年的,只需交1000元。这里面隐藏着一个吨位的计量问题,车主自行查阅法规时也不一定能查到,比如12座的客车按照什么吨位来交养路费,按照原来的规定,5座以下(含5座)的客车按0.5吨来收,10座和12座按1吨来收,所以李先生的车去年交的是2000元养路费。从今年开始,10座至15座的客车按照1.5吨来收,涉及的车型包括江铃全顺、金杯、依维柯等,李先生的车子就要交3000元。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调整涉及的车型比较少,事先也没有媒体报道,所以一些车主意外发现“提价”后感到难以接收,还以为是乱收费,其实12座的客车老早就应该按照1.5吨来收,原来该收的少收了,车主应该感到高兴才对。(请李先生领取报料奖100元)


作者:本报记者石义胜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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