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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刑场上捡回一条命
    2008年01月08日    深圳特区报

他从刑场上捡回一条命

刑场紧急叫停事件主角甘锦华昨继续过堂

【本报讯】“他是从刑场上暂时捡回来一条命,最终结果还要等待法官重新认定。”昨日,被认定抢劫杀害两人的“罪犯”甘锦华在顺德法院重新过堂——2006年7月,他被佛山市中院判决故意杀人、广东省高院核准执行死刑,在临刑前他大声喊冤,省高级法院监督执行的法官在最后时刻从案卷中发现了新的证据,向最高法院请示后紧急叫停执行甘锦华死刑。于是,甘锦华的命运发生了大逆转。

虽然昨日的庭审并没有结果,但是当事人代理律师对记者表示情形比较乐观。

甘锦华的代理律师认为,检察院的指控证据不足。理由如下:

一、二审法院认定被告人甘锦华犯抢劫罪(杀害两尼姑)一案的主要证据是被告人的四份有罪供述以及两份法医学鉴定书。而被告人的四份有罪供述与其后的五份无罪供述相矛盾,并且该四份有罪供述是办案警察采取违法手段取得的,因此法院不能将该四份有罪供述作为定罪依据;另两份法医学鉴定书也不是直接证据,该证据不能作为唯一的定罪依据。

甘锦华的前妻王玉萍说,她是在去年6月份,与被囚在看守所中的甘锦华离婚的。她说,其实自己和甘锦华的关系还算不差,而且自己也和他有了三岁大的女儿,离婚只是因为自己家里人的意思。她说,甘锦华“见血就会晕,根本不可能去杀人。”王玉萍说,在结婚前,甘锦华陪她去穿耳洞,没想到耳针刚刚扎到她的耳垂边,还在一旁坐着的甘锦华便“咚”地一声倒在地上晕了过去,这可把店员和她吓了个半死。后来,她才知道,原来甘锦华有血晕的症状,一见血就头晕,连鸡、鱼之类的动物他都不敢宰,婚检时去扎手指的时候,他都害怕得直打颤。

王玉萍还说,在时间上看,甘锦华也根本没有可能作案,特别是被指控劫杀的案子,她整晚与甘锦华在一起;另一起抢劫,她也和甘锦华一起睡到晚上十点钟,后来甘锦华就上夜班去了。《广州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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